各乡镇党委,县委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县直各单位党组(党委):
近日,县委学教办在日常工作督查调研中发现,一些基层党支部“讲政治、重规矩、作表率”专题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至今仍未召开,甚至未作具体安排,严重影响了全县专题警示教育工作的进度。为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,根据《关于在“讲政治、重规矩、作表率”专题警示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》(松学办发〔2017〕14号)文件要求,现就抓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级基层党支部专题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于9月22日前结束,逾期仍未召开的,发现一起,通报一起,并作为党委(党组)学习教育年度考核扣分依据。
2.要认真对照松学办发〔2017〕14号文件要求,不折不扣做好学习研讨、谈心谈话、对照反思等各项规定动作,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,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。
3.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紧扣党内政治生活、政治文化、政治生态主题,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紧扣主题,体现“三政”内容,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“三政”问题。
4.要强化“痕迹管理”,原汁原味记好会议记录,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有书面对照检查材料;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,确保“有迹可循”、“有据可查”。
5.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,请于9月底前报县委学教办(sslxyz@126.com)。
中共宿松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
2017年9月15日